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疫情期间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20]11号)中关于加强住宿费管理,做好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学校退费管理办法,及时公示并做好宣传工作

学校制定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管理办法,通过网络等形式及时进行公示。做好宣传工作,做好线上家长和学生的解释、答疑工作。

二、梳理住宿费收费情况,确定退费标准

我校住宿费收费是严格按照收费规定及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元。按照上级通知,“已按学年或学期收费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合理结算清退。” 的要求,本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在校学习,第二学期在线学习,退费标准为每生325元。

三、加强资金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住宿费退费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财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做好会计核算。

四、组织好退费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住宿费退费资金发放的要求,及时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手中。住宿生管理部门制定学生住宿费退费发放表,财务部门要积极与银行沟通,了解银行反馈信息,对于不能正常打卡的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确保款项及时、足额发放到住宿学生手中。

本办法如遇上级关于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管理工作的政策调整,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将做相应调整。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0年7月27日


 


2020年8月19日 09:16